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 微电影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19-11-27 点击:81次 来源:
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四道街20号,是一所集临床医疗、科研、教学、健康养生、康复及预防医学“六位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根据医院文化建设需要,现公开比选微电影制作项目服务商,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微电影制作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需拍摄完成微电影1部,时间15-20分钟,控制价为4.8万元,超过控制价报价无效。
三、项目内容
1.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资料,制定拍摄方案(拍摄剧本、整体创意、风格、表现形式、创作思路等,需要通过医院认可)、策划(包括剧本);
2、提供详细完整的服务方案(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包括制作的全过程,提供分镜脚本最佳)。
四、技术需求
1、视频:全高清HD:1920×1080@25P,(可达到4K:4096*2160@120P的优先选择);水平分解力达到1400-1900线;信噪比S/N加权值≥56db;音频:48kHz,16-bit高保真立体声记录(质量同DAT,优于CD质量) ,动态范围超过85dB。频响范围20Hz~20kHz;左右声道电平差<0.5dB;左右声道相位差<5º ;
2.制作要求:实拍的分辨率需要达到1080p水平,(实拍分辨率达到4K水平的优先);可提供航拍。
3.器材要求:电视、电影专用聚光灯(3组以上);无声轨道车、升降臂等;剪辑、合成制作平台等所有拍摄需要的器材。
4.采用专业配音:语种为普通话。
五、商务条款
1、交片时间需求
①样片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②经审查后,由成交方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在完成修改并发送至采购人处后三日内未提供修改反馈,拟视为终止修改,成交方于审查意见出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交付全部成品。
2、后期服务需求
承诺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后续剪辑、改版、配音等售后服务;需对宣传片提供为期两年的质量保证期,时间从宣传片经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之日算起。拍摄素材与宣传片成片一并交采购方保存备案。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响应单位有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在国内、国际电影节入围的或在省级及以上卫视播出的优先选择;
4、响应单位以往有合作经验的优先选择。
七、资质预审时间、地点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11月28日至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0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青羊区四道街9号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采购办2-5进行资质预审和报名。
资质预审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一)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影视制作相关营业资质)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所有证件交复印件盖鲜章各一份,并携带原件备查。特殊情况:外地企业,原件可在比选时提交查验。
八、比选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1、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2、宣传片制作方案及报价
3、本次项目使用的设备清单;
4、从事投标本项目团队组织及人员基本情况介绍表;
5、参加比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声明及材料,如类似宣传片成功案例及合作等
6、制作医院宣传片相关业绩
比选文件需密封,比选现场递交。
九、比选时间
2019年12月6日上午10:00
十、比选地点
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行政办公区一楼会议室
十一、本次比选结果在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sc2zyy.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68890141
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