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传播宣传片-“好家风传”拍摄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3-07-18 点击:221次 来源:
根据医院文化建设需要,现公开比选一家服务商,为我院中医药文化传播宣传片-“好家风传”拍摄项目提供服务,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医药文化传播宣传片-“好家风传”拍摄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围绕我院提供的剧本,拟定拍摄脚本(附后),进行编导、演员选定,并在布拖县九都镇、医院等多个场景下进行拍摄,全方位塑造好家风传。
2、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
3、控制价:65000元(费用包含拍摄费、交通费、住宿费、人员费、保险费等该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视频版权归医院所有。
三、技术需求
1、视频:全高清HD:1920×1080@25P,(可达到4K:4096*2160@120P的优先选择);水平分解力达到1400-1900线;信噪比S/N加权值≥56db;音频:48kHz,16-bit高保真立体声记录(质量同DAT,优于CD质量) ,动态范围超过85dB。频响范围20Hz~20kHz;左右声道电平差<0.5dB;左右声道相位差<5dB;
2、制作要求:横屏拍摄,作品格式为mp4, 后期合成文件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比特率10M, 视频大小在500MB 以内,不得设置水印或者“样稿”等字样。 实拍的分辨率需要达到1080p水平,(实拍分辨率达到4K水平的优先);需要能进行航拍(包含相关费用)。
3、器材要求:电视、电影专用聚光灯(3组以上);无声轨道车、升降臂等;剪辑、合成制作平台。
4、采用专业配音:语种为普通话。
四、商务要求
1、交片时间需求
(1)样片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2)经审查后,由乙方根据审查意见三日内完成修改并交付甲方,双方定稿后,成交方于3个工作日内交付成品。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出具正规完税可查询发票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本次合同金额。
3、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
①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视频制作;
②成片质量需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2)验收方法:现场验收,使用科室签字确认。
4、后期售后服务需求
承诺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后续剪辑、改版、配音等售后服务;需对宣传片提供为期两年的质量保证期,时间从宣传片影片经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之日算起。拍摄素材与宣传片成片一并交采购方保存备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请自拟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或与影视制作相关的经营许可。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资质预审时间、地点
请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于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行政办公区2楼采购部(成都市青羊区四道街9号2楼205)报名。报名时需持下例证件(证书、证明):
(一)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影视制作相关营业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比选公告(第五项中投标人资格条件1-5项)里提到的相关文件、资质证书副本、证件等复印件加盖鲜章。
报名成功后获取比选文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9:30。
2、比选地点: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四道街9号)
3、比选文件需密封,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原件),邮寄地址将在报名成功后通过邮件发送。
八、本次比选结果在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sc2zyy.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68890141
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