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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议事规则》、《交心谈心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4-02-18 点击:133次 来源:

川中研所党〔2014〕3号

关于印发《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议事规则》、《交心谈心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院党委修订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议事规则》,制定了《交心谈心制度》,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2、《党委议事规则》;

3、《交心谈心制度》;                              

中共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委员会

2014年2月17日


 附件1:

中共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委员会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中心组的学习和管理,努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委中心组学习是医院领导班子学习理论、加强医院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考当前医药卫生体制下现代中医医院发展的道路、指导医院改革发展实践、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有效途径,也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理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与实践、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

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坚持解放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原则,通过掌握科学理论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力支撑,有效地运用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医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包括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党委委员。医院党办、纪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党委根据学习需要,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扩大到各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及中层干部或有关同志参加。

第六条  院党委书记任党委中心组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办主任任学习秘书。党委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副组长的职责是协助组长做好以上工作,指导中心组学习工作机构的具体工作;学习秘书的职责是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各项准备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办公室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承担。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由党委中心组组长审定后实施;

(二)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包括邀请专题报告人、发送学习通知、提供学习资料、安排会议发言、协助专题调研、做好会议记录、学习考勤、管理学习档案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述学、考核、督察和研讨交流等活动,编发每次学习简报,通报学习情况,报送年度学习总结。根据工作需要,党委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共同作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三章学习制度

第八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学习等内容展开。包括:

(一)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等重要理论,系统掌握其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

(二)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

(三)深入学习和研究完善现代医院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四)系统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的综合知识。

第九条  党委办公室根据上级党委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习要求和形势政策要求,适时安排、调整相应的学习内容。在学习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研读原文与专家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学习相结合等方法,力求取得好的效果,达到学习目的。

第十条  党委办公室和党委中心组成员要严格按照以下学习制度开展工作:

(一)个人自学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善于在工作中挤时间、在八小时以外找时间加强自我学习,要积极开展读书活动,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24小时。按照学习计划的安排,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做好学习笔记。要保证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坚持做到“三个一”,即每年精读一本理论著作、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宣讲一次党课。

(二)集体研讨制度。按照上级安排,党委中心组在自学基础上,集中一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每月至少一次中心组学习。并结合院党委中心工作和医院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精心设计学习主题,安排好重点发言,组织好专题辅导,开展好学习讨论。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有机结合,积极运用主题活动、党组织生活等形式进行学习。

(三)调查研究制度。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分管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各自分管工作,深入科室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坚持理论学习成果化,逐步形成“学习-调研-决策-落实”一体化的“四位一体”学习机制。

(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制度。中心组成员要把学习政策法规与学习医院管理业务相结合。要把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作为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从思想上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意义的认识,促使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以理论指导业务学习和工作,以自身的业务实践进一步加深自己对理论的认识与理解,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五)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由医院党办提前一周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通知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做好调研工作。党委办公室做好考勤和会议记录。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学习,确因公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事前必须向党委中心组组长请假,并主动补课。每位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加集体学习研讨的出勤率不得低于95%,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研讨的出勤率应在95%以上。

(六)学习通报制度。院党办要通过官方网站、OA系统、党委工作简报、《院报》等形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通报中心组学习情况,带动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学习,并及时向省中管局和省中医药科学院报送中心组学习的新进展、新成效。

(七)学习考核制度。把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范围,考核重点是党委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在述职述廉会及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应汇报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并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剖析。

(八)学习档案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档案由党委办公室按年度建档。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名单;上级党委下达的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文件和学习参考资料;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考勤记录、学习记录,记录要规范、完整、准确,不得事后补记;学习简报、学习总结;学习成果,包括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考试成绩等。

附件2:

中共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委员会

党委议事规则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抓大事、议大事的作用,确保决策的正确,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程序

(一)凡需要提交党委议定的重大事项,由党委成员提出,交党委秘书汇总,经书记或副书记阅定后,再由党委秘书整理成书面议题发党委成员人手一份。

(二)党委会所讨论的议题,由提出议题的党委成员在会上先做说明后再进行议定。

(三)每次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视内容保密程度发党委成员和有关科室。

(四)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签发。

二、议事内容

(一)传达、研究、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等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

(二)研究医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措施和方法。

(三)研究医院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重要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四)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我院党委管理干部的选拔、任免、奖惩等。

(五)研究重大基建项目、业务建设项目;研究专项和大额资金的安排。

(六)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议事原则

(一)党委会议定期(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二)党委会议人数须过半数以上才能召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委成员,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党委秘书要尽量征求不能到会的党委成员对议定事项的意见,不能征求的,及时向其通报议事情况;党委会议议定事项人数须过半数以上,未过半不能形成决定、刚好一半的、两种意见相持不下的应暂缓决定。

(三)党委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决定的,全体成员须无条件执行,有保留意见的可在会议记录中注明。

(四)党委会议讨论情况应严格保密,与会人员不得私下泄露讨论情况,有违反纪律者应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会议议题确定。

四、实施和督办

(一)党委议事决定的事项,由分管成员负责,安排相应科室和人员实施落实。分管成员应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并予以督办。

(二)党委议定的重大事项,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督办落实。

(三)党委秘书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党委议事决定实施落实情况,反馈院党委。

五、本规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3:

中共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委员会

交心谈心制度

开展交心谈心,是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形式,是了解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的有效方法。为了加强医院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心谈心的主要内容

交心谈心,要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从沟通、转告、勉励、解扣、告诫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找党员和干部职工交心谈心。

1、干部职工之间有了矛盾,要及时分析产生矛盾的原因,对症下药,正确疏导,帮助他们消除误会,消除隔阂,化解矛盾,维护团结。

2、干部职工家庭遇到实际困难时,要从关心的角度出发,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职工的心坎上,使他们感到组织的温暖,从而克服困难度过难关。

3、干部被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时,要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

4、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调整、交流时,要做好思想工作,介绍新的工作岗位情况,提出新的要求。

5、干部职工退休时,要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和贡献,听取他们的意见,关心他们的生活。

6、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奖励时,要提醒他们保持清醒头脑,戒骄戒躁,保持和发扬成绩。

7、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遇到较大困难和挫折时,要解除他们的思想压力,增强他们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8、群众反映干部有问题时,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澄清的要澄清,该批评的要严肃批评。发现有突出毛病和不廉洁苗头时,要进行告诫,引起他们的注意。

9、干部职工因犯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要讲明处分的原因,严肃指出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帮助他们分清是非,使其吸取教训、放下包袱,重建功业。

10、领导干部向组织上提出要求或报告重大事项时,要了解干部的想法,及时做好思想工作。

11、干部考核工作结束时,要通报情况,转达意见,提出努力方向。

二、交心谈心的分工和时间安排

班子成员之间的交心谈心每年至少1次;班子成员同各科室负责人的交心谈心,按班子成员的分工负责,原则上每年至少2次;一般党员干部的交心由分管领导负责,特殊情况可由各科室负责人或党支部书记谈话,个别情况也可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谈话。一般干部的交心谈心每年应在2次以上。

三、交心谈心的方式和要求

1、交心谈心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必要时,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2、交心谈心要及时,如有第一条所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开展交心谈心。同时要做到“五必谈”,即:干部职工间有矛盾、遇到挫折情结波动、工作中遇到不顺心、职务调整或工作变动、退休时必须找其谈话。

3、交心谈心既要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也要根据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交心谈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好制度,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

4、建立交心谈心登记制度。为了把交心谈心落到实处,建立交心谈心登记制度,用专门笔记本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谈话人、被谈话人和谈话的主要内容等。

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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