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学习二十大 | 党章修正案为什么修改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关内容?
时间:2023-03-14 点击:12次 来源:
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三十一自然段,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体现了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在党的历史上首次以中央决定的形式,明确区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突出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伴随实践发展,“两个责任”逐步深化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写入十九大党章。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充分吸收这些重大制度创新成果,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出这一修改,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意志,有利于引导全党在新时代新征程,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保持永远吹冲锋号的战略定力,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同时,作出这一修改,丰富了贯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内涵和要求,是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有力的指导和规范,彰显了严管严治、一严到底的鲜明立场,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党建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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