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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 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时间:2020-05-23 点击:838次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内部控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单位管理水平,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支出,是指本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事业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包括工资、津贴、奖金、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公用支出是指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行政事务的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履行其特定职能、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第五条  收入管理遵循以下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及管理规定,杜绝账务资金体外循环或形成 “小金库”、防范挪用单位收入、违规使用票据等行为发生;

(二)保证收入公开、透明,加强单位收入管理,持续提髙本单位管理水平,为本单位履行法定的职能提供保障。

第六条  支出管理遵循以下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统一安排、归口管理。规范经济活动事项的分类、定义、范围及明细,按事项明确统筹管理部门及归口科室和管理职责。

(二)遵循“无预算不支出”和“分事行权”原则,综合运用预算额度、授权审批、定额标准、程序管控、单据控制等手段,保证各项经济活动支出依法依规开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收入和支出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决策机构:院办公会,主要职责是:

1.审议、审定年度部门预算、决算。

2.负责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审批;

3.听取收入、支出情况的报告;

4.负责审定单位支出事项的支出范围、支出定额及支出标准。

5.听取审计监察部门对本单位收入、支出的监督检查情况的工作汇报。

(二)收支统筹管理部门:财务科,主要职责是:

1.财务科分别设置出纳和会计审核岗。会计审核岗负责按规定对各项经济收支业务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出纳人员对签批手续完备的单据办理收付工作。

2.负责各项收入统计、核算、上缴,确保所有收入纳入单位财务管理;

3.负责收支统筹核算,按照项目用途及预算批复等经费支出安排,将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归口业务科室;

4.负责日常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三)支出归口管理部门:各业务科室。

1.负责按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编报年度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编制项目申报绩效目标。

2.负责按分解下达的预算指标、项目安排计划,分解、细化支出事项,并组织实施。

3.对归口管理事项经费支出合规性、合法性负责,对经费支出财务单据收集、整理、报备等工作;

4.结合归口管理事项实施情况,提出项目及资金调整意见;

5.接受院纪委、纪检监察审计科、财务科对归口管理事项经费支出监督检查。

(四)纪检监察审计科是本院的监督机构,行使监督检查职权,其主要职责有:

1.对本院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2.对本院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审计监督检查。 

3.对本院全面预算管理完成情况以及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协助、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本院进行的专项审计。


第三章  收入管理程序

第八条  本院各项收入由财务科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财务科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九条  业务部门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报院办公室备案,同时提交财务科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务科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十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定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十一条  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集中支付资金:财务科取得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出具的《资金拨款通知单》,经出纳人员查询确认资金到账情况后,及时办理记账手续。

财政授权支付资金:财务科取得国库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帐通知书》,在与《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表》核对,并经出纳人员查询确认资金到账情况后,及时与财政支付中心对账,办理记账手续。

第十二条  事业收入。

医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不漏收、不多收和不重收。但任何部门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第十三条  完善医疗收费上交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及时回笼。收款员按照计算机固定程序进行收费,每日终了打印收入日报表,会同现金、支票、银行刷卡凭证、押金单据等一并交于财务,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做到当日清点全部所收款项,当日结账,当日送存银行。

财务科定期对收款员收款情况进行抽查、对比分析,发现未及时上缴的款项要查明原因。

财务应对结算人员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盘查,防止截留、挪用、侵占。

第十四条  纪检监察审计人员应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等现象。


第四章  支出管理程序

第十五条  按照分事行权、归口管理的要求,将各类业务支出事项分类归口,明确界定归口管理科室。本院支出事项的归口管理科室为:

(一)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类,由人事科归口管理: 

(二)行政运行类公用经费,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三)项目支出类经费由各业务科室归口管理。

具体支出事项归口管理详见支出指南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规定,明确每个支出业务事项的定义、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及业务事项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本院的支出事项明细详见支出指南。

第十七条  支出事项的执行方式  

根据管控关口前移、重事前控制、提高行政运行效率的原则,把本院支出事项的执行方式分为直接执行、采购执行和需要事前申请审批执行三种。

1、由外部标准控制的事项、常规性基本支出事项采用直接执行方式,如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

2、采购执行分为政府集中采购执行和内部采购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限额以上的事项,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执行审批程序;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外限额以下需要采购的事项,按照单位规定履行相应的执行审批程序。

3、需要重点控制的支出、重大支出,采用事前申请审批执行方式,如:差旅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项目资金支出、重大支出等。

第十八条  事前申请执行审批流程

(一)承办科室在业务开展前,根据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单位领导的指示,并结合预算指标,由经办人填写事前执行申请单,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对工作开展及所需经费情况进行说明;

(二)部门负责人对支出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是否有预算等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三)财务科负责人对科研经费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是否有资金来源并签署意见;

(四)归口科室负责人对归口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对预算额度进行把控。

(四)分管领导对支出事项进行审核签字后报院长审批签字。

重大事项和重大经济支出由院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借款管理

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办理公务消费预支。职工因出差、零星采购、临时公务接待等情况需要借款的,须办理借款手续。

借款办理程序为: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明确是现金借款还是转账借款,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所对应的借款项目以及预计报账日期等内容,并附上与借款事项相关的事前审批单据,如公务接待审批单、出差签批文件、借款事项说明等;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报给财务科进行复核,分管院领导、院长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审批通过后,出纳人员办理借款手续。

借款发生后财务应及时登记账务。借款人经济业务完成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结清借款。

预借的差旅费,须在返回后一周内结算。

职工个人借款,应当于借款后1月内及时归还,若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的,从职工工资中扣回。

第二十条  支付审批程序

(一)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业务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费用报销单应按规定填写项目名称、支出内容、支出金额等,确保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完整,并附相应单据。经办人对经济业务、单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计划、部门职能、预算指标,对支出事项的合理性、合规性、是否有预算指标等方面进行审核。

(三)归口管理科室审核。归口管理科室负责人对报销事项事前审批、业务进度与预算额度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字。

(四)财务科审核。报销单据提交财务科后,由会计人员复核,会计人员主要复核报销单据是否有资金来源、预算额度;单据填制的正确性,包括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合规等;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规性;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与标准;签批手续的合规性。会计人员复核后交财务负责人全面审核后签字。

(五)院领导审批。经审核后的报销单据,按审批权限报分管院领导、院长签批。

(六)经济业务报销。报销人将签批手续完整的报销单据交出纳人员,出纳人员审核签批手续是否完整合规后办理报销。

第二十一条  经费支出报销票据的总体要求:

(一)发票应为单位全称;

(二)定额发票必须有对方单位盖章,无签章的发票不予报销;

(三)收据(财政票据及经费转拨收据除外)及白条不予报销;

(四)不合规票据、超开支范围内以及不符合经费支出相关规定的票据,不予办理报销;

(五)批量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后需附办公用品明细清单,清单上有供货单位签章,签章与发票上一致。

第二十二条  支出核算和归档管理

财务科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要严格按照经济科目的支出范围、核算内容和要求对支出事项进行归集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五章  收入和支出分析

第二十三条  收入和支出报告

每年年末,各归口管理科室向分管院领导、财务科报送归口事项经费支出情况表。财务科应将季度的收支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形成收支分析报告,报送院领导。

院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支出分析报告。各业务科室应对支出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推进支出进度。支出进度不达标的项目,要及时进行资金调整安排。

第二十四条  收支分析报告应注重支出执行情况与计划的对比及差异分析,通过差异分析及时发现财政资金收支的异常情况,分析其形成原因,采取适当的措施,规范各项收支活动,提髙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第六章  债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医院应当在举借债务前,对债务业务进行充分评估和论证。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单位实际的支出需求、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形势,恰当的选择举债方式,编制债务融资和偿还方案,并对方案进行评估和论证,报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六条  债务融资和偿还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进行方案的战略性评估,判断其是否与单位的只能和工作计划相一致;二是进行方案的经济性评估,判断筹资成本是否与单位的经济负担能力相适应,是否有充足的资金来源用于按时还本付息;三是进行方案的风险评估,判断债务项目面临哪些风险,风险大小是否与单位的负担能力相适应。

第二十七条  医院符合举债条件且需要举债的,应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医院申请报告及其财务收支情况,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及其依据,并附医院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  医院借款申请经批准后,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合理使用债务资金,不得挪作他用。确需变更用途的,应按照原程序重新报批。

第三十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医院债务项目需要进行招标和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建立债务偿还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底,医院应将举债的资金管理、还本付息、资金使用、次年还本付息计划等情况,按照省财政要求进行书面报告。

第三十二条  医院应当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加强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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