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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护工管理中介服务比选公告

时间:2017-08-30 点击:112次 来源: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改善医疗机构护工规范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366号文精神,为加强和改善医疗机构护工从业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我院需选择一家有资质的护工管理中介服务公司对护工进行统一管理,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公司参与比选。

一、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依法设有并有效延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分公司,营业执照中有为患者提供护工(陪护)服务的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

(二)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服务要求

(一)护工在我院医疗管理服务范围内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我院及相关科室的管理制度。中选单位应当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改善医疗机构护工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366号)要求对护工进行管理,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范围内为患者提供服务,并接受我院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对我院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二)中选单位对其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内从事患者护工服务的人员,统一建立档案进行管理,中选单位所提供护工服务人员与我院之间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护工的服务收入及工资福利由中选单位与护工协商确定,中选单位与护工之间的争议纠纷与我院无关。

(三)中选单位应积极组织护工参加岗前培训考核和岗位培训,所有护工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护工提供服务时应佩戴中选单位统一证件,并着统一工作服。

(四)中选单位根据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内提供护工服务的人员和服务内容实行管理,保证护工工作有序规范的稳健运行。

(五)护工提供服务内容:在科室病区对患者开展日常生活照料,严禁护工代替护士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遵从护士长和注册护士的指导。

三、报名要求

请有意的护工管理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8:00 至2017年9月1日17:30期间,到青羊区四道街20号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护理部报名,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提交资料:以上资格要求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必须齐全。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8890132或18080813862

监督电话 : 13980431805

四、宣讲及文件递交要求

(一)宣讲要求

1. 参加比选的单位需进行现场宣讲。

2.时间:2017年09 月04日下午午2:30。

3.宣讲时间:≤10分钟。

4.地点: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

5.宣讲内容要求:

(1)公司经营范围;

(2)公司的相关业绩;

(3)护工服务管理运作模式、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和对医院应尽的义务。

(二)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时间:于2017年09 月04日下午午2:30宣讲完后,现场递交文件资料。

2.文件内容:

(1)须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第1项和第2项所有文件资料复印件。

(2)须提供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3)须提供护工的管理及工作流程、制度、职责,同时提供公司对医院应尽的义务内容、对员工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4)须提供近三年来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项目的管理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5)须提供以上服务要求第1至5项内容的书面保证承诺书。

(6)须提供服务报价单。

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必须齐全。

3.文件封存要求:以上文件内容集中在一起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2.参选单位对公告如有疑问的,可以进行书面质疑,若不提出书面质疑的,则视为参选单位默认本公告文件规定,中选后合同价原则上不作调整。

3.若参选单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选择无效;如果已签订合同,我院有权解除合同。

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

咨询电话:028-69060666

急诊电话:028-68890120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四道街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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